和客户签的合同真的有用吗?
发布时间:2014-10-17今天恰巧接到一个新客户,需求保丽龙的,模具已经开好了,接下来就要做货了。这时客户说需要和我们签一个采购供销合同。这样做是为了以后配合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一切公事公办。这时刚好有一个朋友过来了,接到电话后,顺便说了一句,和客户签了合同可以放心交易了。
这时朋友有了不同的意见,说客户的合同也不是非常靠谱的。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来办事的只有损害客户利益的时候,才算。损害供应商利益的时候客户一般都是视而不见的。举例说明,比如合同上约定的付款日期是1号,比较守约的客户能够在15号付出来就不错了,并且每次收款是都需要事先催收多次的。但是供应商又不能太认真,一认真惹毛了,客户动不动就要换供应商。 所以采购合同并不能给供应商保障什么的,那只是一份保证客户利益的合同。
这个说话确实有道理的,供应商是最不希望得罪客户的,只要客户做的不是非常过分,我们都会容忍的。这是想到之前和很多客户签的合同,客户不付模具费,说保证达到量的合同很多。但是很少客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达到量主动支付之前没有付的模具费。说实话像这样的合同我们就像一个赌博游戏一样的。现在只有希望客户能够恪守合约,按照书面条款办事了。同时希望我们的运气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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