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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事费力不讨好?

前几天一个需要我们生产保丽龙的客户,经过几番辛苦的报价打样过程之后终于是等到了客户的订单了。

或是做完了,没有想到的是送货的时候出了问题了。

由于客户是在市区,大货车是不能进去的,导致本来就不多的货需要请一个小型货车去送。

然而小型货车一车又装不完,本来小货车的运费就已经和大货相差不了多少了。

偏偏现在又要多一车运费,这样就远远超出了原本计算好的成本了。

告知客户那边之后,他说已经把所有成本确定好了,没办法给我调价。

我们也考虑到时第一次合作,这次多出的费用就自己吸收吧。

然而还有一个问题,货送到后,客户事先没有说货要搬到6楼去,又没有电梯。

当时送货的小型货车是外面请的车子,没有电梯的情况下,他说不帮忙搬货的。

这时,又要和客户沟通了。最后确定请搬用工,费用一人一半。

现在这单我们就完全没有了任何的利润了,尽管如此还是没有给客户留下一个好印象。

最后说:你们送货的司机素质太差了,货扔下来就跑了。事实上不是这样的。

但是没有办法,不能和客户进行争辩。只能由他去。

还有一个客户,是需求我们一款珍珠棉异形包装产品的。

这个客户已经有合作很久了,可以说老客户了,最近下面采购不知道是怎么啦。

硬是向他们经理说,我们的配合不好。

平时他们是要几百套货就给送几百套的送。

先不说亏本与否,本着他们的货在第一位为原则,这样的态度配合着他们。

有急单基本都是,插单全力帮忙赶货。

今天反倒告诉他们领导说我们的配合不好,请求更换供应商。

冤不冤呀?

以上就是最近发生的几起冤案,其实像这样的费力不讨好的冤案还有很多,可见我们现在的生存环境是多么的艰难。

敬请以后各位客户们能够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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